;執行期為2022年10月1-2024年2月1。2.申請人的基本要求申請人是項目的實際負責人,應為中心的專職在職人員(博士後不得申請),並符合以下條件:(1)具備相關基礎理論知識和獨立研究能力,能夠保證用於項目研究的時間;(二)承擔或參與過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或其他基礎研究經歷;(3)申請人在研資助項目不超過2項(項目在開始申請前已立項,尚未獲批);(四)申請人未在科研領域主持省重點領域R&D項目、省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傑出青年基金項目、研究團隊項目和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