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包租型。即業主將公寓交由酒店管理公司統壹經營,酒店管理公司每月
付給業主固定金額作為投資回報,也可看作是支付給業主的酒店房屋租金。 包租型經營模式優缺點分析: 優點
(1) 固定經營模式, 購房附帶委托經營協議書,業主無權協商和選擇,便於前
期操作和統壹經營管理;
(2) 用高額而穩定的回報吸引投資者,可以在促銷和提高房價的同時,讓更多
的業主納入酒店整體經營的範圍,壯大酒店的實力,也減少了後期管理隱患;
(3) 財務結算便利,如經營管理得當酒店管理公司有較大利潤空間; (4) 簽約期長而回報金額固定,聯系貨幣貶值和通貨膨脹因素,對管理方後期
經營有利。
(二) 委托經營型。業主將公寓委托給酒店管理公司統壹經營管理,酒店管理理和形成規模。 公司不承諾固定的回報率,雙方按合同規定比例從酒店的經營利潤中提成。 委托經營型模式優缺點分析:
(1) 沒有固定的房租支出壓力,經營成本從總收益中扣除,且房產已售出,把
大部分投資和經營風險轉嫁給業主。
(2) 因業主無法有效監督酒店管理公司,利潤的核算很難得到業主的認可。
(三) 代租管型。即業主委托物業公司對其擁有的房屋進行代理租賃,並提供
酒店式服務,使業主能夠輕輕松松獲得良好的投資回報。在代租管期間,業主需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和本體維修基金,支付物業公司租賃傭金,同時享有與其他業主相同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