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註銷申請表》(壹式三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初審
單位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申請人辦理提取手續;申請人有接收單位的,為其辦理轉移手續;申請人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封存戶並通知申請人。
3、公積金審核
申請人持填寫好的壹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註銷申請表》,以及單位註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交由公積金審核,審核通過,出具審核意見並鑒章。
4、銀行銷戶
單位持經公積金審核蓋章的壹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註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手續。銀行按照要求進行審核後,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辦理銷戶提取。
公積金帳號註銷材料
1、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註銷證明或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的復印件;
2、填妥的《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銷戶登記表》。
公積金帳號條件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當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賬戶的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