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可知,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基金不再通過“固定基金”科目核算,而是通過“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科目進行處理。其中,“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可以根據非流動資產的類別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主要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非流動資產所占用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