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989年,先後被評為玉環縣、臺州市優秀廠長。
1992年至1998年,連續7年被評為“玉環縣優秀企業家”。 1992年,被評為“省軍地兩用人才先進個人”,玉環縣優秀黨員。 1994年,被評為第二屆全國鄉鎮企業家。 1996年,當選為“浙江省最佳優秀鄉鎮企業家”,同年獲省人民教育基金會第七屆“綠葉獎”。 1998年,被農業部評為“全國1000家優秀鄉鎮企業家”,同年被評為“浙江省優秀企業經營者”。 1999年,被評為浙江省勞動模範。 2005年1月,被評為“浙江省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2005年11月,入選“臺州市2005年度新臺商十大風雲人物”。 2006年10月,被評為“十五”臺州市突出貢獻企業家 2008年12月,被評為玉環縣改革開放30周年十大風雲人物、臺州市改革開放30年風雲人物 2009年1月6日,被評為浙江改革開放30年“創業創新突出貢獻”優秀企業家 2009年5月30日,被評為“2009浙商社會責任大獎” 2009年7月,被玉環縣委、縣政府授予“玉環縣支持老齡事業功德獎” 2010年6月5日,被評為玉環縣“十佳慈善之星” 2011年4月,被浙江省慈善總會、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授予第三屆“十大慈善之星”入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