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辦理註銷前出資人需要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後的15天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基金會申請註銷首先要經過業務主管部門的同意,填寫申請材料,當材料準備齊全之後提交到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大廳,然後等待清算和審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