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說的敏感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涉及敏感行業的項目。
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未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和地區;發生戰爭和內亂的國家和地區;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需要限制企業投資的國家和地區;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包括:武器裝備的研制、生產和維修;跨界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新聞媒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於進壹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1)房地產
(2)酒店
(3)電影
(4)娛樂業
(5)體育俱樂部
(六)在境外設立無特定產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