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會計主體不納入部門(單位)合並財務報表範圍:(1)部門(單位)所屬企業,企業所屬事業單位。(2)與行政機關脫鉤的行業協會和商會。(三)部門(單位)財務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單獨的會計主體,如工會經費、會費、團費、土地儲備基金、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基金(資金)會計主體。(四)沒有財政預算分配關系的部門(單位)所屬的社會團體,以及非法人學術團體、研究會。選項d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