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後,在海南繳納個人所得稅3萬元的人才。
2.海南年企業納稅額達到500萬元的非國有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員。
3.取得海外國家、地區和國外知名大學、研究機構的學位證書。
4.有長期在海外著名科研機構從事科研工作的經歷。
5.培訓單位權威,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