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銷售代理人是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代表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投資人進行基金單位的買賣活動。基金銷售代理人壹般由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者信托投資公司來擔任。?
在美國,大多數開放式基金的發行都是通過經紀商批發,再由他們零售給投資者。有些大的投資基金還設有自己的基金銷售公司。在日本,基金的承銷公司則為指定的證券公司。
在我國,封閉式基金的發行壹般仍由證券公司作為發行協調人,基金獲準上市交易後,也由證券公司代理基金的買賣、交割和收益分配。銷售代理人指為投資人辦理開放式基金單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機構。基 金銷售,可以由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稱為直銷;也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商業銀行等 其他機構代為辦理,這種方式稱為代銷。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機構代為辦理開放式基金 單位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的,應當與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