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在1776年獨立時是美國的首都。之後因獨立戰爭和國家立法而頻繁變更。紐約在1785年被定為美國的首都。1790年7月1日,國會通過了首都位置法,決定將首都從紐約遷到波托馬克河和阿納卡斯蒂亞河交匯處附近。但在正式遷都之前,費城將是首都。
1800年,美國聯邦政府從費城遷至華盛頓特區,開始作為美國首都正式運作。華盛頓特區實際上是美國國會直接管轄的聯邦區,所以不屬於美國任何壹個州。
擴展數據:
華盛頓特區壹直在努力正式成為美國的51州。最新的嘗試是華盛頓無投票權眾議院代表埃莉諾·諾頓(Eleanor Norton)在2019和1提出的“華盛頓特區接納法案”。該法案的目的是使華盛頓特區成為壹個州並加入聯邦,從而使其成為美國第壹個也是唯壹壹個城市州。
該法案於2065年10月3日在美國國會116會期首次提出,並於2026年10月4日在美國國會117會期再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