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鄉村振興貸款”金融產品,引入擔保機構為信貸主體提供增信服務,對單戶30萬元以下貸款進行“擔保”,對30萬元以上貸款根據信用等級適當放大擔保額度,解決農業經營主體因抵押物不足無法獲得所需額度貸款的問題。設立2000萬元風險補償基金,將符合條件的業務全部納入“政銀擔責”體系,承擔風險的銀行只承擔20%的責任,解決銀行的後顧之憂。
修改《黨建引領信用村貸款貼息辦法》,根據信用等級將原LPR利率的優惠幅度由30%、25%、20%分別提高到60%、50%、40%,降低貸款成本。2021年,給予1.5萬元以上。出臺貸款貼息、擔保費減免政策,對信貸主體“鄉村振興貸款”免收擔保費。
將信貸主體納入續貸資金使用範圍,5個工作日內免收資金占用費,解除信貸主體經常害怕到期無法償還本金的顧慮,讓農戶敢於貸款,能夠長期貸款。通過“壹索政策”的實施,繁昌區2021年主要信貸主體的信貸量比2020年增長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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