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參與人: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17號)。為進壹步加大對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力度,根據該規定和相關法律規範,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自2020年3月31日起施行。本所於2018年3月2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94號)同時自2020年3月31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