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其本質是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建立的信托關系,而基金財產本質上是信托財產。信托資產只能作為管理人的自有財產進行管理和處分,但不擁有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因此不能質押給第三人。
簡單來說,壹個只有妳保管的物品是不能質押的。
至於契約型基金凈值波動導致無法質押,這是非常荒謬的。連股票都可以質押。為什麽相對穩定的資金不能質押貸款?股票之所以可以質押,是因為股東有財產所有權,而契約資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