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誰來賠?
第壹,工傷認定後誰來賠償?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支付同等賠償金;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承擔全部賠償。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壹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二、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者事實勞動關系證明;(二)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作證);(4)職工或用人單位的傷(亡)事故信息(如實描述事故情況);(5)相關旁證(如證人的書面證據、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等。(發生交通事故時);(七)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傷害職工的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親屬申請工傷認定的)。總之,我國工傷認定實行無過錯原則。工傷認定後,要及時向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尋求賠償。經過以上小編的詳細介紹,相信讀者會對工傷認定後誰來賠償以及相關法律知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華律。獲取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