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金——本年增值稅累計應交附加稅小於實際應計附加稅,需要進行會計處理:根據本年實際計算數與實際應計附加稅法的差異,作如下分錄:
借:稅和附加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