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對更好服務國家戰略目標、更好適應高質量發展、構建發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前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存在的問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圍繞戰略安全、產業引導、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職能,調整存量結構,優化增量投資,更好地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激發國有企業活力
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激發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途徑,要堅持因地、因業、因企施策。應獨立、應控股、應參與,不搞迎合,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分層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出資企業、商業子企業為重點。
既支持民營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鼓勵國有資本投資民營企業。合理設計、調整和優化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結構,拓寬社會資本參與渠道,進壹步發揮各類基金的支持和推動作用。積極引入高匹配度、高認同感、高協同性的戰略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審慎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骨幹員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