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留學基金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遴選。根據項目要求,錄取通知書將通過相關受理機構轉發或由留學基金委直接寄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3)公職人員出國前需要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回國服務協議,並繳納保證金。原工作單位要出具保證書接受,還要找兩個有正式工作(最好是公務員)有固定收入的人簽保證書公證。回國後服務期2年(不壹定回原單位工作),憑工作單位登記證明收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