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凍結存款、匯款和其他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
2.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兩年;
3、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到公安機關辦理繼續凍結手續。
銀行卡被公安局終身停卡,公安機關處理後解凍。公安局不能直接凍結個人銀行賬戶。公安局因辦案或司法需要,需要報請法院凍結涉案相關銀行賬戶的,由法院發函銀行回復並按規定簽字凍結賬戶。壹般凍結期為六個月,可根據需求延長壹次。壹般延期三到六個月,如果涉嫌違法可以永久凍結賬戶。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39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載明賬戶名稱、賬號、凍結金額、凍結期限、凍結範圍以及是否適合孳息,並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協助辦理。
股權和政策性權益的凍結,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凍結上市公司股權應當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