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起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中不再列出參與者,使評審專家關註申請人本人獨立主持科研項目、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
將申請人與參與者簡歷中所列代表性論著數目上限由10篇減少為5篇,使評審專家更加註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