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報銷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標準支付,需要護理的,單位需要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帶薪待遇:工傷待遇需要確定停工帶薪。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壹般不超過12個月。確定帶薪停工期的具體程序按當地規定執行。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發放。
3、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傷殘津貼。標準是我9個月的工資。
在此基礎上,妳已經基本享受了醫療期和停薪期,還應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即本人9個月工資。
公司“先扣醫藥費”是不對的。公司所謂的扣除,可能是指公司報銷的醫療費用中不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符合工傷保險目錄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那麽,不符合工傷保險目錄的,條例中沒有規定由個人承擔(也沒有明確由單位支付),但是工傷職工不應該承擔醫療費用。如果是這種情況,妳應該爭取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