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地上車位,則不會獨立劃分產權,其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因此不需交納維修基金。而對於地下車庫,如果業主購買的是獨立產權的車庫,就需要交納;如果僅僅是屬於有償使用,沒有獨立產權,則不用交納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