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如下:
1.城鎮非從業居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承擔30%;
2、少兒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鎮非從業居民相應標準提高5%。
社區醫保最低門檻250元。
社區醫療保險屬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即對於城鎮戶口不能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普通醫療保險)的人來說,費用很少,但報銷比例和報銷總額沒有職工醫療保險高,而且就醫時醫院的選擇必須從社區醫院開始,符合轉科條件才能去大醫院。如果他們直接去大醫院,就不能報銷。
以下兩種門診大病費用可以報銷:
1,門診特殊疾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門診腎透析、器官移植後服用抗排異藥物)和慢性病(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
2.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支付50%;慢性病門診治療:壹個年度內,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慢性病的醫療費用超過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統籌基金按照50%的標準支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