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贖回,又稱回購,針對的是開放式基金。投資者直接或通過代理機構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從基金中提取部分或全部投資,並將回購款匯入投資者賬戶。贖回份額包括本金和收益。
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開始,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開始申購和贖回的具體日期前2日在至少壹種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互聯網網站(以下簡稱“網站”)上公告。基金贖回壹般需要兩個工作日系統確認,然後清算。基金申購贖回只有經過T+2日系統確認才能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