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步,縣級醫院以上的轉診證明。拿壹個小城鎮的醫保來說,如果要去異地就醫,先要到縣級及以上的醫院,壹般鎮上都會有縣級的醫院,讓醫生開壹個轉診證明。第二步,到醫院社保窗口蓋章。醫院的社保窗口壹般會設在收費口那,拿著轉診證明去窗口,那邊的工作人員自然知道怎麽幫妳弄!第三步,到當地的社保所作個外出治療的登記。壹般城鎮都有社保所,可以撥打12333咨詢社保所的地址。因為是壹個分部,所以可能在不起眼的地方。第四步,外出治療後拿回縣級社保局報銷。如果只是門診的話,就不需要這些手續了,直接去外面先看病,看完回來到社保局報銷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