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的領取標準,受兩個因素決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所以,‘多交多得’。多交,是指繳費年限多、繳費數額多。
壹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以北京地區為例,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上限和下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40%;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的上限和下限分別為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和60%。需要註意的是,公積金年度與社保年度相同,公積金的繳費下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水平,15年為1720元,上限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壹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