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後,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由670元增至770元,最低標準由480元增至520元。從發放失業保險金的第13個月起,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7年的壹律按當地計發基數的60%核定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年限滿17年及以上的按照當地計發基數的70%核定失業保險金。
據介紹,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是2011年1月起執行的,此次是時隔1年再次提高。
河北省人社廳壹位負責人表示,逐步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水平,是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在壹定程度上抵禦了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的影響。
據介紹,各市將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的調劑功能,統籌考慮所屬各縣(市、區)基金支出情況,切實落實調標資金。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也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加強監督檢查,加強政策宣傳,把黨和政府對民生的關心傳遞給每個失業人員,讓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各設區市失業保險服務電話:石家莊市86044477、承德市5901317、張家口市2063119、秦皇島市3262605、唐山市7215386、廊坊市2227970、保定市2096196、滄州市3206610、衡水市2215827、邢臺市3690192、邯鄲市20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