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在交房前壹次性交納。維修基金是住宅樓房的公***部位和***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同籌集,購房者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
法律客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