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醫療補助,在職參保人員先在當年個人賬戶中支付,當年個人賬戶資金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全額支付,其中在以前年度賬戶中支付,費用先從以前年度賬戶中支付。現金支付(含歷年賬戶)達到門診起付線以上1,000元時,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與公務員個人按比例分擔,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支付80%,個人負擔20%。500元在起付線以上時,以上部分給單位報銷90%。
醫療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提供保障的保險。醫療保險和其他險種壹樣,也是通過合同提前向受到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患病到醫療機構治療,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