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完善政策,提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保障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宿遷市對2015年度城鎮居民醫保政策作七大調整:
對實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定點門診,取消醫保門診30元起付線;將居民生育定額補助(順產500元,剖宮產1000元)調整為生育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居民生育費用在政策範圍內按70%比例報銷;增加大病保險待遇,其合規賠付比例不低於50%,並分段設定賠付比例,大病商保不設最高賠付限額;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費用由原來的每人每年報銷限額3萬元調整為5萬元,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調整為85%;增加門診慢性病待遇:高血壓(3期)、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腦梗死、慢支合並肺氣腫按每人每年800元享受待遇;增加門診特殊病種:重癥精神病,每人每年報銷限額1萬元,個人負擔30%,統籌支付70%;調整年度報銷限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累計報銷醫療費限額由原來的14萬元調整為16萬元。
2015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宣傳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政府主辦的社會保險,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重點保障參保居民的住院醫療、35種門診大病醫療(特殊疾病門診)、計劃生育醫療和普通門診醫療支出,用藥範圍多達2400余種。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劃撥,個人不再繳費,重點對高額醫療費用給予補償,進壹步提高參保居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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