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籌資的農民醫療互助和經濟救助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2002年6月5438+10月,我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為重點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保障水平:以避免城鄉居民發生災難性家庭醫療費用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支付比例根據醫療費用水平確定。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的不斷完善,將逐步提高大病報銷比例,最大限度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商業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是將醫療保險視為壹種特殊商品,按照市場規律自由運作的醫療保險模式。在醫療保險市場中,賣方是指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的私人醫療保險公司或私人醫療保險公司;買方可以是企業、社會組織、政府或個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