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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和新加坡基金會有什麽區別

新加坡公眾基金會公司和普通基金會公司的區別

壹、新加坡公眾公司:

1.獨立的法律實體;

2.有限責任:連帶責任為每個成員承諾擔保的最高上限(最多賠1新幣也是可能的);

3.沒有股,也沒有股本(Share Capital);

4.公司章程(Memorandum&Articles of Association)需澄清每個成員的承擔責任上限;

5.非盈利:最初主要面向非盈利機構;

6.不參與利益分配。

公司至少需要2名公司官員。董事至少壹位必須是新加坡人或者永久居民(八戒可提供)。

二、新加坡普通公司:

1.股東最少1人最多50人,可以為自然人和公司;

2.至少1名本地董事,1名法定秘書(不可以是同壹個人,八戒可提供);

3.有限責任;

4.年營業額超過5百萬新幣的需要審計;

5.公司成立前3年享受前10萬新幣利潤免公司稅,30萬新幣以內公司稅率8.5%,超過30萬部分稅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