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每5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理事會表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最長延期不得超過1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成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小組開展日常工作,對成員大會負責。
中國文藝誌願者協會簡介
中國文學藝術誌願者協會(以下簡稱中國文聯)成立於2013,由中國文聯、民政部指導,由文藝誌願者、文藝誌願服務組織和關心支持文藝誌願服務的相關單位組成。
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全國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文藝誌願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力量。中國文學藝術誌願者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法律依據:
誌願服務條例
第八條誌願服務組織可以采取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組織形式。誌願服務組織的登記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誌願服務組織可以依法成立行業組織,反映行業需求,促進行業交流,推動誌願服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