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社會福利制度發展演變的主要特征:
1、由教會負責實施到政府組織實施;
2、通對立法保障民眾的福利待遇;
3、重視兒童、低收入者和老人的保護;
4、涉及範圍廣泛,涉及教育、生產條件、失業、養老、生活等領域;受益人口大量增加等。
擴展資料: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也是典型高福利國家之壹二次大戰後,英國頒布了壹系列社會保障法案,形成了福利國家的基本框架。
1834年,英國政府頒布《新濟貧法》,承認社會救濟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權利,實施救濟、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責任。《新濟貧法把社會救濟第壹次以國家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使社會救濟成為壹項社會制度。在該法的影響下歐洲其他國家紛紛效仿,建立起本國的社會救濟制度。
挪威於1845年頒布《濟貧法》法國則發布了壹些濟貧法令,社會救濟制度在西方國家逐漸形成,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誕生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