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規範基金會行為的若幹規定(試行)》第二條規定,基金會不得直接向個人和企業提供與公益活動無關的貸款。
第五十四條《慈善法》慈善組織進行投資,應當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投資收益應當全部用於慈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