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收益”是指從對外投資中獲得的利潤、股息、債券利息等凈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後的余額。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單位本身有沒有付出資產來獲得這個收入或收益。比如接受捐贈時,企業不需要付出資產,所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處置非流動資產時,資產本身溢價帶來的資產本身以外的收入部分也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獲得投資收益的前提是單位本身必須先投資金融資產。沒有投資,就無法從交易金融資產中獲得相應的利息分紅或保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