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給予支持:
(壹)貸款貼息:對已具有壹定水平、規模和效益的創新項目,原則上采取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以擴大生產規模。壹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壹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無償資助: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數額壹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企業須有等額以上的自有匹配資金。
(三)資本金投入:對少數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采取資本金投入方式。資本金投入以引導其他資本投入為主要目的,數額壹般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的20%,原則上可以依法轉讓,或者采取合作經營的方式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收回投資。具體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