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或者退休後死亡,或者因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力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除在勞動保險基金項下向企業支付2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喪葬補助費外, 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按下列規定在下壹次從勞保基金中支付:他供養1直系親屬2人的,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 三人及以上的,死者工資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