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請求 要求 :
1、四年內過關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兩科,曾經 在機構從業的相關人員,過關所在機構請求 註冊。
2、超越 四年未過關機構請求 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與 從業資格考試或在註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則 後續培養訓練 學時。
3、曾經 獲得 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需依照 有關規則 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養訓練 ,並按門檻 過關所在機構參與 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