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經營業績良好,資產質量良好。
(四)連續經營三個以上完整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
(五)最近三年沒有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不存在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行為正在被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正在整改中。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九)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以外的股東的註冊資本和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543.8+0億元,資產質量良好,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十)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