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ty(簡稱“PE”)在中國通常稱為私募股權投資,從投資方式角度看,依國外相關研究機構定義,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對私有企業,即非上市企業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交易實施過程中附帶考慮了將來的退出機制,即通過上市、並購或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出售持股獲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資已上市公司的股權(如後面將要說到的PIPE),另外在投資方式上有的PE投資如Mezzanine投資亦采取債權型投資方式。不過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權投資仍可按上述定義。
廣義的私募股權投資為涵蓋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前各階段的權益投資,即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個時期企業所進行的投資,相關資本按照投資階段可劃分為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發展資本(development
capital)、並購基金(buyout/buyin
fund)、夾層資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資本(turnaround),Pre-IPO資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後私募投資(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債權distressed
debt和不動產投資(real
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狹義的PE主要指對已經形成壹定規模的,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熟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主要是指創業投資後期的私募股權投資部分,而這其中並購基金和夾層資本在資金規模上占最大的壹部分。在中國PE多指後者,以與VC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