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做好進壹步提高新冠肺炎協議ⅲ檢測能力工作的通知》。做好醫保支付工作。
在綜合考慮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需求、當地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將新冠肺炎開展的核酸和抗體檢測項目及相關耗材按程序納入省級醫保診療項目目錄,並同步確定支付條件。
各地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國家醫保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