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受益所有人應根據以下標準依次確定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以上股權或表決權的自然人:
2.合夥企業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合夥企業25%以上權益的自然人;
3.信托受益權人,是指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最終有效控制信托的其他自然人;
4.基金實益擁有人是指擁有25%以上股權或控制基金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