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原則上包括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主體維修基金。
但房屋維修基金壹般是不能返還的,而是根據我國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管理的相關規定,房屋滅失和房屋賬冊余額返還給房屋專項維修基金所有人;房屋過戶後,維修基金余額也將過戶給新業主。
在公共維修基金的情況下,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將維修基金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但不能返還給個人。
已繳納* * *部位*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商品房,因拆遷等原因造成損失的,可返還維修基金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