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公益性崗位是指為退役士兵提供的特殊就業機會,旨在幫助他們順利融入社會,提供穩定的工作環境。退役士兵公益性崗位通常由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提供。,旨在為退役士兵提供壹個有意義的工作平臺,讓他們繼續發揮專業技能和經驗。
報考退伍軍人公益性崗位的條件如下:
1.對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因個人原因未領取安置介紹信的,或已由接收單位安排,因個人原因未在崗的,符合有關規定的,可選擇退役士兵專用公益性崗位。
2.對在崗後非本人原因待崗且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自願解除勞動關系並獨立工作,且有意願在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工作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實行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3.對因單位破產改制而失業的人員,願意在退役士兵專用公益性崗位工作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優先安排退役士兵專用公益性崗位工作。
4.自謀職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
綜上所述,退役士兵面臨退役後就業的過渡期,很多人面臨回歸社會的困境。為退役士兵設立公益性崗位,為他們提供了壹個逐步融入社會、重新確立職業身份的機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五條
退役士兵保障要與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退役軍人安置應當公開、公平、公正。
退役士兵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與他們在現役期間的貢獻掛鉤。
國家對參戰退役士兵建立特殊優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