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接觸到的秘密主要包括三類:壹是商業秘密;二是客戶資料;三是內幕信息。保守秘密,要求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作為秘密的信息,也不得公開尚處於禁止公開期間的信息。具體而言,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應當妥善保管並嚴格保守客戶秘密,非經許可不得泄露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且無論是在任職期間還是離職後,均不得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2)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各相關方的信息及所屬機構的商業秘密,更不得用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3)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內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