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設專章對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制度做出明確規定,確立了國家對長江流域生態系統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恢復相結合的治理原則。
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長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長江保護法對此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生態環境保護等部門制定鼓勵社會資金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制度。
鼓勵社會投資,我們就要找到營利點,即怎麽樣通過生態保護修復來掙錢,社會資金就可以很好地被引導進來進行生態修復。
自然資源部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還將重點開展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問題研究。包括長江流域自然環境本底及變化調查,長江上下遊水平衡研究等,通過這些重大問題的研究,主要是想找準生態保護修復中,尊重自然的本色和規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長江保護法》
第六十三條
長江流域中下遊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在項目、資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對長江流域江河源頭和上遊地區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和其他保護措施給予支持,提升長江流域生態脆弱區實施生態環境修復和其他保護措施的能力。
國家按照政策支持、企業和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