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受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最後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材料進行審核,批準申請,申請人在收到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表後進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