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也是如此。要想讓自己的工作越來越有前途,就需要讓自己更加努力,腳踏實地。我們不能允許自己做損害國家利益的事情。如何看待華安基金終止與員工勞動關系的不當言論?對此我有三個主要觀點:
第壹,我覺得這說明華安基金可以有正確的價值觀。
其實在我看來,我認為華安基金能和發表不當言論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說明華安基金能有正確的價值觀,因為華安基金能有正確的立場,也會懲罰那些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人。我覺得這足以說明,回籠資金可以保持正確的價值觀,弘揚正能量。
第二,我認可華安基金的做法。
當然,我認可華安基金的做法,因為我認為華安基金並沒有包庇發表不當言論的員工,也不會對發表不當言論的員工給予壹定的認可。我覺得華安基金可以及時做出這樣的處罰。也特別好,值得表揚。
第三,我覺得這說明做錯事應該有懲罰。
在我看來,我覺得這真的說明做錯事就應該受到懲罰,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會不顧壹切,我們會不計後果,我們可能會覺得自己有言論自由。但其實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建立在不愛他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的,我們也應該讓自己有壹個更規範的言論自由。所以如果我們做錯了,我們應該受到懲罰。
這是我的看法。妳有什麽想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