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式基金的特點
1、規定封閉期期限,不允許提前贖回套現。基金成立後進入封閉期,投資者在封閉期結束前,不允許提前贖回。也就是說,封閉式基金沒有贖回這麽壹說。 2、封閉式基金發行的規模固定。基金單位的總體發行基金單位總額是既定的,基金成立之後也不會增加新的基金單位。封閉式基金的轉現方式
封閉式基金沒有贖回渠道,投資者如果想要轉變,主要有兩種方式: 1、要等到封閉期結束後,自然到期,平穩轉型。那麽比如這個封閉基金年限是10年,現在已經快到期了,就會出公告,然後停牌討論,因為封閉基金到期後就自動轉型為開放基金。 2、封閉基金在創立的時候就規定了壹個交易的年限,壹般是10年或者15年左右。在此期間封閉基金是不可以按照凈值向基金公司贖回的,只可以在交易所象股票壹樣按照市價互相轉讓。